2020年天台县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0〕38号)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2〕102号)精神,并结合天台实际,特制定2020年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报天台县教育局备案。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招生时间向社会公开,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及相关信息,并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坚持免费入学原则
认真执行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县教育基金会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四)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在2020年6月16日6:00 至 6月21日22: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进行入学报名。
2.录取时间。招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2020年天台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各校可在全县统一的时间段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弹性安排各批次录取时间。
四、报名方式
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开始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公办、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五、公办学校
招生程序
(一)第一批次
1.“房产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房产和户籍登记时间满1周年(具体时间以当年的8月31日为最后计算日,下同)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2.子女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但父母房产与子女户籍一致的,到子女户籍(时间满1周年)所在学区入学。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指父母与子女户籍一致)且满1周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下岗职工且户籍(指父母与子女户籍一致)一直未发生变更的,到集体户所在学区入学。
4.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援疆干部职工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派往国外工作人员子女、教师子女、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道德模范子女、对我县公益事业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经有关单位资格审查后到县教育局报名,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5.因历史遗留或县重点工程拆迁移民等问题无法确定学区的,经有关单位资格审查后到县教育局报名,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6.体育专门学校(育英中学初中部)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体育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报县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实施。今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7.完成上述招生后,学校仍有空余学额,优先解决房产和户籍(指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本学区内但年限不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儿童少年的入学就读。若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额,以户籍登记时间先后作为招生依据。若无空余学额或多余部分,赤城街道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其他乡镇(街道)的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置。
(二)第二批次
1.父母与入学对象的户籍均在本学区,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无房产。
2.入学对象的户籍在本学区,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无房产。
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招收第二批次。若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额,以入学对象户籍登记时间先后作为招生依据。若无空余学额或多余部分,实行统筹安置。赤城街道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其他乡镇(街道)的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置。
(三)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招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额,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时间先后作为招生依据。
同一乡镇(街道)内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优先安排本批次多余部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赤城街道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其他乡镇(街道)的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置。
(四)第四批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初中学校,招收在本学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额,由学校组织公开摇号录取。(五)第五批次
小学完成第三批次、初中完成第四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招收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2.居住证;
3.取得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
若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额,以社保缴纳或居住证或营业执照取得的时间先后作为招生依据。
六、民办学校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我县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选择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民办学校。
(二)录取
1.第一批次
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2.第二批次
民办学校(包括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按招生录取规则进行统一招录。
①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
②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有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第三批次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县教育局申请补招。若在本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县教育局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录取。
(三)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该生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也不享有原学区原有入学权利,等跨县域民办学校补招结束后再由县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四)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七、招生工作的
有关规定
(一)今年义务教育学校仍按原学区招生,城镇新建小区参照周边居民区所在学区划入相应的学区。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新迁入户籍及提供的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招生依据。
(三)《不动产权证》等同于《房产证》。如两证合一,能提供原房产证时间依据的,可以认定为房产登记时间。购房协议(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四)下山移民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下山移民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17号)执行。
(五)社区、行政村调整后需要变更学区的,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报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六)关于仅以户籍作为入学依据的要求。入学对象及父母(监护人)无房产,户籍通过挂靠形式迁入的,户籍登记时间须满1周年及以上(具体时间以当年的8月31日为最后计算日,下同)
(七)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要求。
1.房产性质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如县政府会议纪要有规定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2.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产,房产证(不动产证)上须写明“共同共有”;如房产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须在50%及以上。
3.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证明印章)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
4.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八)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未在上述各批次招生中报名入学的民工子女实行定点入学。凡在民工子弟定点学校学区覆盖区域内暂住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本区域内务工、经商的民工子女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到民工子弟定点学校就读,且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待遇。外来流动人口申请子女入学,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按积分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九)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1.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中、重度残疾儿童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3.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中心校负责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十)在坚持“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同级同类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由双方家长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后调换学区,然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十一)报名时提供的户籍、房产、营业执照等材料,将通过大数据进行网上信息核验。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县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招生纪律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要全面加强本校及下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校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县教育局将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局监审科,县教育局教育科、、),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县教育局督导办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三)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四)严格管理学生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五)严肃执纪问责。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县教育局将责令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等量核减其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0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天台县城区公办学校学区
划分方案
1.小学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学校
居民区
备注
实验小学
民主居、四方塘居、县前居、妙山居,东门里居、环碧门居、德升门居、建设居、湖心田居、桥南居(福溪)
新建小区参照周边居民区所在学区划入相应的学区。
天台小学
秀园居、金庭门居、应台门居、丰泽居、丰园居、紫东居、松溪居、下路口村、东湖居、螺溪村、黄龙居
赤城二小
利济门居、友明居、勤丰居、湖西居、文明门居、万松径居、石墙头居、李家洋居、黎民居
实验小学福溪校区
杏庄居、西门里居、广济居、体育场居、福溪居、大路曹村、桥南居
赤城四小
永清门居、和平居、荣阳里居、清溪居、二里许居、西兴居、育青居、永宁居、赤城居、赤义居、落雁居(始丰)
始丰小学
玉湖村、西演茅村、官塘娄村、茅导师村、铺前村、大户丁村、官塘蔡村、官塘张村、团结村、下科山村、黄泥山头村、天元社区、落雁社区
福溪小学
水南6村、幸福村、双狮村、友谊村、幸福花苑、幸福新村(南屏)
2.初中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学校
居民区
备注
实验中学
以劳动路为界向南延伸到桥南路以东,向北交赤城路沿石寨路以东共24个居6个村。
新建小区参照周边居民区所在学区划入相应的学区。
赤城中学
以劳动路为界,向南延伸到桥南路以西,向北交赤城路,沿石寨路以西共17个居1个村。
始丰中学
始丰街道辖区内所有村居。
大公中学
福溪街道辖区内相关村居(三州乡、南屏乡户籍也可报名)
3.民工子弟定点就读学校
学段
学校
初中
螺溪中学、栖霞中学
小学
螺溪小学、黄榜小学、栖霞小学、丽泽小学、山河小学、唐宋小学、东风小学、横山小学、滩岭小学
2020年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2020年天台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备注:1.各校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时间安排,在相应时间段内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报请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延长。
2.各校可以在全县统一的时间段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弹性安排工作时间。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天台县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出台了《2020年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办法》)。
为了便于大家更好了解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一解答。
”问
1.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答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育公平,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问
2.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问
3.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
答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问
4.《招生办法》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答
《招生办法》明确: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内招生,民办学校在天台县范围内招生。
问
5.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问
6.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吗?
答
我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已经把随迁子女纳入了本地的义务教育体系。《招生办法》里明确,符合当地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自主参加当地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其中台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天台工作,在天台缴社保满一年的(截止8月31日),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未满一年的,不得参加。
问
7.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答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当然在统一时间段内,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顺序,这是正常的。
问
8.今年的招生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
今年招生方式最大变化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须在全县统一的时间段里,在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上,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报名办法请关注即将发布的《2020年天台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通过这平台,适龄儿童和家长可查询招生政策、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待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录取结果查询等。
问
9.网上报名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截止?
答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管是选择公办还是民办,也不管选择哪一所学校,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2020年6月16日6:00至 6月21日22: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逾期未完成报名,自行承担后果。
问
10.民办、公办学校可以同时兼报吗?
答
不能。首次报名,只能选择公办、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
问
11.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能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
《招生办法》明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问
12.如果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摇号未被录取,要重新网上报名吗?
答
需要。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7月4日17时前,在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完成公办学校补报名工作。
问
1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能回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
不能。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该生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也不享有原学区原有入学权利,等跨县域民办学校补招结束后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问
14.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要实行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答
《招生办法》明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录取。
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不用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问
15.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
市教育局统一提供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软件,具体实施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在录取过程中全程监督公证,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平稳有序。
问
16.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吗?
答
能。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问
17.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有几所?
答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有2所:天台外国语学校、文武职技校,两所学校均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文武职技校2020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问
18.符合不同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怎么报名?有多套住房该怎么登记?
答
同时符合不同公办学校招生条件,请参考相关学校往年招生录取情况,综合考虑,谨慎选择学校。
如拥有多套住房(仅限住宅房、商住房)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住房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问
19.我县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专门学校吗?哪些义务教育学校能招收体艺特长生?
答
《招生办法》强调:“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各地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非体艺专门学校均不得招收体艺特长生。
简而言之,我县仅有育英中学为体育专门学校,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
问
20.民办学校招生是否适用入学优待政策吗?
答
入学优待政策适用于公办学校,不适用于民办学校。
问
21.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允许挂靠学籍吗?
答
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
问
22.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答
县教育局和学校主动公布投诉电话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县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内容来源:天台微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