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东莞
东莞住房和建设局局、产业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处、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等四职能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
1、自2020年3月5日起,市产业发展改革局无须立案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注册登记;
2、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对未卖出房屋的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展开修正时,调高振幅不少于5%,调高振幅不限;
3、货品房展开规范,严禁在原价之外降价产品销售;前述成交量产品价格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也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产品价格的90%;
4、交货国际标准推行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产品销售合约、工程竣工验收、写字楼交货现况与建楼设计图国际标准相符合。
有几个关注点,跟大伙分享下。
1、"市产业发展改革局无须立案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注册登记"。
番婆:意味着发改委无须管控产品价格了,取消注册登记价的限售了,(在此之前,一个新盘的注册登记价是无法高于邻近新盘均价的10-15%),注册登记价没限制的话,合作商业地产商也没必要搞双合约了。
但大家担心产品价格会涨上天的话,政府也想好了对策。“工程项目注册登记产品价格明显高于邻近同行业主流产品工程项目产品价格或本工程前期工作成交量产品价格又无法作出合理表明的,市住房建设局局中止签发预购许可或暂不办理手续V33注册登记。”
2、“获得预购许可或V33注册登记合格证书180李珊珊,合作开发民营企业能郡别海町住房建设局局提出申请对未卖出房屋的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展开修正,调高振幅不少于5%,调高振幅不限”
番婆:这里是指已经注册登记后,过了180天,房子还没卖出去的,能修正注册登记价,调高振幅不少于5%,调高振幅不限。
3、“前述成交量产品价格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也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产品价格的90%。"
番婆:这里是指前述成交量价了,成交量价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价,也无法高于注册登记价90%。因此合作商业地产商展开首次产品价格注册登记有一定的考究,注册登记价冲太高了,不容易下来。
4、”交货国际标准推行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产品销售合约、工程竣工验收、写字楼交货现况与建楼设计图国际标准相符合。”
番婆:如果合作商业地产商在展开产品价格注册登记时,施工图设计文件是毛坯验收的,前述上宣传及产品销售是允诺是精装修交货,并且拟签订的合约价款包含真要的,合作商业地产商需要重新到住建职能部门办理手续装修工程设计文件变更手续,并在双方合约中作出明确约定。并且要将5个阶段“报价图-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产品销售-竣工验收-交货”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一句话归纳:不允许双合约!
5、“应在10日内纸制公开全部产品销售房源,并严苛按照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展开规范对外产品销售。货品房产品销售展开规范,推行一套一标。”“严禁在原价之外降价产品销售货品房,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合理的费用,购房者能要求合作商业地产商给予表明,否则你能到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展开反映。
6、经济政策出来后,很多网友问番婆,这个经济政策是利空还是利空?房价要涨还是要跌?
番婆:这个经济政策整体是中性偏利空的。首先对房商业地产行业作出一定的规范,比如展开规范,一套一标等等;其次,不允许搞双合约,这对广大购房者是一大利空,毕竟能大大减轻按揭压力。
至于说政府不限售了,产品价格会怎么样,那还是要看新盘的需求情况;假如新盘地段够好,受购房者普遍认可,按揭正常,有意向且能够得上的人多,产品价格自然能坚挺或上涨;而不是说不限售了,新盘产品价格就能大涨,购房者不普遍认可的,涨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现阶段,很难用“涨/跌”一字来归纳完一个地区的房商业地产,结构分化是未来的主题。全国不同的城市在结构分化,东莞内部的地区也会结构分化,所以要“涨”的前提是你要买对的地区和对的新盘。至于何为“对的”,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这是个性化的命题,也期待大家随时跟番婆一起探讨。
经济政策全文: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各房商业地产合作开发民营企业:
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更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完善货品住房产品销售管理工作,规范房商业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一城一策、差别调控相关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简化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办理手续流程
自2020年3月5日起,市产业发展改革局无须立案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合作开发民营企业郡别海町住房建设局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货品住房工程项目的预购许可时,在递交的预购计划中展开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首次注册登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重要信息需包括楼栋房号、楼层、户型、层高、面积、单价、总价、优惠折扣及其条件、产品销售状态、交货国际标准等内容。
其中,交货国际标准为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前述交货业主使用的国际标准。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可于预购计划中允诺严苛按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和交货国际标准展开产品销售和交货。预购计划可于货品房产品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展开申报。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办理手续货品住房工程项目V33注册登记的,无需递交预购计划,但仍需展开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和允诺。市住房建设局局在局官方网站申报增建货品住房工程项目预购许可或V33注册登记合格证书重要信息时,同步申报该工程项目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重要信息,并同时发送市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
二、加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指导
房商业地产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应当科学合理确定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工程项目注册登记产品价格明显高于邻近同行业主流产品工程项目产品价格或本工程前期工作成交量产品价格又无法作出合理表明的,市住房建设局局中止签发预购许可或暂不办理手续V33注册登记。在获得货品住房工程项目的预购许可或V33注册登记合格证书后,应在10日内纸制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严苛按照明码标产品价格式要求对外产品销售,前述成交量产品价格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也严禁高于注册登记产品价格的90%。
市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建新盘表时,按民营企业在提出申请预(现)售时注册登记的产品销售产品价格存档并瞄准。获得预购许可或V33注册登记合格证书180李珊珊,合作开发民营企业能郡别海町住房建设局局提出申请对未卖出房屋的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展开修正,调高振幅不少于5%,调高振幅不限,修正后的注册登记产品价格重要信息由市住房建设局局发送给市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存档并瞄准。
为做好产品价格指导工作的衔接,同时便于民营企业及时应对疫情影响,本通告发出之日前已获得预购许可或V33注册登记合格证书的货品住房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民营企业能在2020年3月31日前郡别海町住房建设局局提出申请对已注册登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展开变更,对未卖出的房屋产品销售产品价格重新展开注册登记。市住房建设局局在局官方网站申报该工程项目未售房屋变更后的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重要信息,并同时发送市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市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重新展开存档和瞄准。
三、加强货品住房产品价格注册登记与户内装修管理工作联动管理工作
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在《东莞市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表》内注册登记的“交货国际标准”应为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前述交货购房人的国际标准。展开产品价格注册登记时,货品住房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为毛坯国际标准验收,合作开发民营企业拟向购房人宣传及产品销售时允诺以精装修交货,且拟签订的货品房买卖合约价款包含户内装饰真要用的,则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在《东莞市增建货品住房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注册登记表》内填报的“交货国际标准”应为精装修,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应在获得预购许可60天内,到住建职能部门办理手续户内装修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监督注册(注册登记)等变更手续,并在《货品房买卖合约》中对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国际标准作出明确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完善)。交货国际标准推行注册登记产品价格、产品销售合约、工程竣工验收、写字楼交货现况与建楼设计图国际标准相符合。具体要求按照《关于更进一步规范写字楼工程户内装修的通告》(东建质安〔2018〕226号)执行。
四、规范货品房产品销售展开规范行为
合作开发民营企业获得货品住房预购许可或V33注册登记合格证书后,应在10日内纸制公开全部产品销售房源,并严苛按照注册登记产品价格展开规范对外产品销售。货品房产品销售展开规范推行一套一标,统一采用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处监制的《东莞市货品房产品销售价目表》和《东莞市货品房产品销售相关重要信息申报表》式样,房商业地产合作开发民营企业自行制作,并在货品房产品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展开申报,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重要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申报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展开规范的,原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五、强化房商业地产民营企业产品价格行为主体责任
房商业地产合作开发民营企业应切实履行民营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苛遵守货品房产品销售展开规范相关规定,严禁在原价之外降价产品销售货品房,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重要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严禁以“毛坯建楼和验收、精装报价及交货”等方式规避写字楼户内装修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职能职能部门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及监管执法力度,联合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肃查处合作开发民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约谈民营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中止货品房产品销售、降低预购款监管等级等措施,更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本通告自2020年3月5日起实施,东发改〔2016〕510号、东发改〔2017〕146号、东发改〔2017〕453号、东发改〔2018〕275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经济政策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局
东莞市产业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处
东莞市房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3月4日
02
广州
昨天(3月4日)上午,隔壁的广州紧急撤回了被视作“公寓松绑”的经济政策文件。
3月3日,广州发布通告,其中明确提出:广州商服类工程项目无须限定产品销售对象,无须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已确权注册登记的无须限定转让对象。
然而,发布不到一天,该文件已从官网撤下。
相关2号文件已被撤下
据新京报报道,广州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商服类工程项目等相关经济政策的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修正。”
而东莞,当天下午则悄悄放松了注册登记价限制,规定产品价格可调高振幅不少于5%,调高振幅不限。
这个让广州合作商业地产商狂喜酝酿涨价的新政,还没撑过24小时。
先来回顾一下具体什么经济政策。
3月3日,广州政府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告》,其中包含商服物业可出售给个人、无须限制最小分割单元、已确权注册登记的无须限定转让对象等举措。
这被业内视为广州对商服类工程项目限购的“解禁”。
克而瑞广州地区首席分析师肖文晓:毫无疑问,这对广州商服物业市场是一个大利空,特别是对公寓市场。在此之前,广州公寓市场在3.30之前的存量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而3.30之后的增量问题也在今天解决了。
资深房商业地产专家龙斌:公寓经济政策回归正常是一大利空,公寓市场应该会活跃起来,量增价稳的可能性较大。
据广州房产报道,经济政策一推出,广州就已经有不少工程项目,传出“取消优惠,即将涨价”的消息。
图源:广州房产
然而,仅在一天之后,就有媒体发现文件被撤下。
据新京报报道,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上述文件撤下,是因为文件中关于商服类工程项目等相关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修正,具体规定以后续发布文件为准。”
昨天上午,相关2号文件已从广州市政府官网撤下
最后,我们来回顾一下广州此次“一日游”的经济政策细则:
(上下滑动查看经济政策全文)
据悉,早在2017年,广州“3·30”经济政策限制了商服类房商业地产工程项目的合作开发、建设、产品销售、使用。当时规定,未经批准严禁改变为居住用途,而且最小分割单元严禁高于300平方米,产品销售对象为法人单位。
修改细节后的经济政策到底会如何,就等着官方再次揭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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